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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标准应根据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确定,一般根据当地维持城市居民基本生活所需的衣服、食物、住房费用,适当考虑水电燃煤费用和未成年人义务教育费用。...
1、属于申请地户籍居民,持有相关户籍材料; 2、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以及虽有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但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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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州市 标准为1895元/月,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8.3元/小时; 2、珠海、佛山、东莞、中山市 标准为1510元/月,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4.4元/小时,其中珠海在此标准的基础上上调到1650元/月、15.8元/小时; 3、汕头、惠州、江门、肇庆市 标准为1350元/月,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3.3元/小时; 4、韶关、河源、梅州等十一市 标准1210元/月,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2元/小时。
为了扎实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现农村低保标准与扶贫标准有效联系,根据全省扶贫第五次推进会精神和2017年我省扶贫标准按农民人均纯收入3208元执行的实际情况,省民政厅和省财政厅于12月25日联合以下,2017年我省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年人均2960元以上提高到3150元以上,再次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年人均3210元以上,补助水平根据各地资金结算和财力情况自行调整。省民政厅继续督促执行,确保我省全面实现低保线和扶贫线二线一体化。
从2017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及农村特困人员供养的通知来看,2018年开始,农村低保的标准将会继续有所提升,具体如下: 1、目前,全省城乡低保平均标准分别达到每月487元和每年3693元,分别比上年提高15元和302元; 2、全省农村五保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达到每年6248元和4391元,分别比上年提高249元和224元; 3、一次性临时救助最高标准提高到10000元。 2018年农村低保的标准将会继续有所提升 农村低保是应该给那些真正有需要的人,但是这低保也不是说可以完全照顾到全部必要的群众的,究竟它是僧多粥少,在这一方面,各地当局还必要完满农村低保的制度,及时的去更新低保户的信息,把收入好转的低保家庭退出,让还没有入低保的困难家庭可以入上低保,享受到低保政策。 2018年国家特地出台了新政策,下面这几类人将会被取消低保的资格 1、家庭的人员中不管哪一个人名下登记有商铺的,这样的人将无权再领到农村低保。 2、农村的房子除外,家庭的人员中不管哪一个在城里有房产的,这样的人也将从此与低保无缘。 3、家庭成员中不管是谁有私家车等其他奢侈品的,也将不能再领取低保。 4、家庭的人员中不管哪一个人名下注册了营业性质的公司等,这样的人也将领取不到农村低保。 5、有过前科的,触犯过法律的也不能领取到低保。 6、故意撂荒土地的,好吃懒做的也将不能再领取到低保。 7、家庭拥有的存款中,还有证券等其他的资产,是当地最低收入标准的12倍以上的也将不能再领取到低保。 8、长期有着不良嗜好的,也不能再领取低保。 9、家中有子女并且子女还都拥有正常的劳动能力的,也不允许领取低保。 10、经查证或者举报,属于本村的“关系户”,“人情户”的将不能再领取到低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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