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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批准成立后就应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初次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需准备该单位的营业执照原...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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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断缴便不能获得保险理赔。即需要补保险。那么,补保险涉及的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养老保险如何申请补缴?一、个人应填写补缴承诺书和申办单,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向存档机构提出补缴申请。 二、存档机构应于每月25日前初审。通过后,对于补缴时在存档机构正常和非正常缴费的人员要分别填写补缴明细表和汇总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一并上报所属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审批。 三、社保经办机构审批通过后,在系统中录入缴费人员的补缴明细,并生成补缴汇总。与存档机构申报的补缴明细表和补缴汇总表数据核对一致后,转基金收缴财务岗做收款处理。基金收缴财务岗应于每月28日前生成银行扣款信息。审批未通过的,将相关信息反馈存档机构。 四、个人应于提交补缴申请的当月28日前将补缴费用足额存入个人扣款账户中。当月审批已通过的补缴于次月1—5日由社保经办机构委托银行扣款。次月18日前财务回款成功后,个人可查询账户情况。未成功的,将相关信息反馈存档机构。由于个人原因造成扣款失败的,个人应按照以上流程重新提出补缴申请。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批准成立后就应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初次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需准备该单位的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复印件,单位法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该单位所有员工的劳务合同,身份证复印件。资料备齐后到社保局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缴费工资申报花名册,并缴纳职工的工伤保险费。单位参保缴费后,有人员变动及时,应将变动人员名单报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单位初次参保交费的,次月新发生工伤的职工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开始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社会劳动保险办理需要哪些证件用人单位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时,应当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其手续还包括以下证件和资料:(一)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员工的身份证复印件;(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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