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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权不能转让。 居住权不得转让或继承。设立居住权的房屋不得出租,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居住权免费设立,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
房屋租赁合同转让看合同中是否约定可以转让的情况。有,可以办理转让手续,房东与原租赁方要同意转让。最好重新签订租赁合同。没有约定,就一定要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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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有房屋的承租权不能继承,而且公有住房的期限是有时间的限制的,一次为五年。期限届满当事人就要搬离原来的公有租房,如果仍然符合申请条件的,当事人就要提前向相关部门申请共有租房的租赁,当申请人丧失申请公有租房的租赁条件时,也要退租的。依据《公共公共租赁房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2)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有居住房屋,不得进行承租权的转让和交换: (一)整幢独用的花园住宅; (二)属部队、宗教团体所有或者在学校校园内的; (三)产权不明晰的; (四)承租人拖欠租金尚未结清的(注意:如果承租人拖欠租金超过6个月,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五)依法代管或需要落实政策的; (六)已列入户籍冻结范围的(注意:主要是指因拆迁等原因进行户籍冻结的情况); (七)承租人在承租房屋内擅自搭建的(注意:擅自搭建造成不能转让的情况比较多,只有在拆除搭建后才能转让); (八)列入本市危棚简屋改造或者住房成套改造计划的; (九)其他依法应当由出租人收回的。除上述情形外,出租人应当同意承租人进行房屋承租权的转让和交换。
房屋居住权不能转让。居住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和使用他人所有住房及其附属设施的权利。该权利自登记时设立,具有人身专属性,不得随意转让出租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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