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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以登记为准,既然法院判决产权归您母亲所有,您母亲就是产权人,有权处分该房屋。您母亲将房屋出售给她儿子后,经过户程序,她的儿子就是房屋...
1、这协议的有效性?答:如果能够证明在胁迫的情况下签订的就无效。2、如果把房本改为他人我母亲一个人说了算吗,是否也需要我父亲的同意?答: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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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可以自行签订赠与协议,只要内容合法自愿签订就有效。 如果要将房屋过户需要办理公证,身体不便的可以上门服务,具体费用你需要咨询公证机关。 只要房产是母亲个人所有的,就可以随意赠与任何人,不需要经过其他子女签字确认。 赠与合同不存在有效期的问题,合同签订办理公证后到房管局过户即可,受赠人不能代为办理,房管局不受理,你母亲只能委托其他无利害关系人或者律师办理。 赠与需要交2%的公证费和0.5%的评估费(100万元内),3%--4%的契税(各地标准不同),0.05%的印花税及少量产权登记费用。赠与的房产无论何时再转让都要交20%的个人所得税 具体请你咨询房管局和公证处。
我想问一下,我女儿也才一个多月大,如果我有一百万,还有一套婚前自己购买的房子,我想把房子留给我女儿,五十万留给我女儿,二十五万留给我老婆,还有二十五万留给我父母.如果我遇不测的话,我想把女儿的五十万和一套房交由我母亲管理,等女儿成人了再还给我女儿.那如果我死的时候我女儿还没成人,我该怎么立遗嘱.回复如下:1、房子留给给女儿,没问题,因为属于你个人的婚前财产。2、100万是婚前个人财产,那么,50万给女儿,25万给老婆,25万给父母,是完全可以的。3、100万是夫妻共同财产,则你只能处分其中的50万,另50万属于你的配偶,你无权处分,即使作出处分,也是无效的。4、把女儿的钱和房子交母亲管理,这样的内容即使出现在遗嘱中,也是无效的,因为,假设您“不测”,女儿的母亲是其监护人,而你的母亲不是。5、遗嘱的订立可以按照以上原则,最好采取公证的办法,但如果在你“不测”之前你反悔,你需要用新的公证的遗嘱方能推翻以前的公证遗嘱。
如果未经房地产权利人的同意,就以该房产抵押的,该抵押应属无效。 此外,抵押必须办理登记手续,如果你母亲不知情,房地产交易中心一般是不会办理抵押登记的。未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不具有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法律效力。你母亲也可以从这个角度设计一个方案,以使自己的损失降至最低。 鉴于你们的情况表述的并不清楚,而且有些内容似乎不合常理,建议你们把情况描述的更清楚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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