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首先,如果当事人在办理结婚登记的时候,无法提供其户口本,那么其必须到户籍管理部门开具户籍证明,否则无法办理结婚手续。根据《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和《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商业部、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关于转发陕西省西安市的通知》(法(民)发[1985]5号...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以下适合户籍为上海的,准备结婚登记的新人!一、结婚登记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2、结婚年龄:男性年满22周岁,女性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二、领证所需材料:1、男女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复印最好到民政局复印,因为是有格式要求的)2、3张大2寸免冠合照(可拍好带去,要红色背景的哦;也可以到民政局即拍即取)3、少许现金。(结婚证工本费、证件复印、拍照等费用需要自理。)三、结婚登记的程序: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2、提交由指定医疗保健单位出具认可的、可以结婚的《婚前体检证书》;结婚登记前须到正规医院进行一婚前体检,接受医生的婚前指导。但根据法律规定,婚检是要处于自愿的,不强制的。所以即使不参加婚检也是可以顺利拿到结婚证的。3、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结婚不给户口本的: 1,当事人应先和父母沟通协商解决此事; 2,如果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参照《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办理; 3,也可以通过在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补办户口本来实现结婚的目的。一,《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 1,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 2,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3,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婚姻登记。二,户口本补办手续如下: 1,补办户口本,需由户主向当地派出所户籍部门提出补办申请,如果当事人是户主,由户主本人带上身份份证; 2,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填写两《丢失居民户口薄报登记表》和《丢失补领居民户口薄登记表》,说明一下户口本丢失的原因,警察再核对一下信息及对比一下户主与电脑里的照片是否一样后就可以补办了。 3,如果不是户主,带上当事人的身份证,最好还要带上户主的身份证,还有所在单位的证明或者村的证明; 4,有的地方需要写一个申请说明户口本丢失的情况;然后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打一个就行了;如果手续全了当场就能打出来,不需要多少手续费; 5,或者可以先向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室打电话咨询一下需要准备什么材料,然后直接去派出所补办就可以了。
公民遗失居民户口簿,由户主本人或者户内成年人持合法有效证件及户主委托书到公安派出所申报遗失和补发。丢失补办户口薄需交纳6元工本费。 一般来说,如果手续齐全,当日办结补办手续,即可领取到户口薄。根据派出所的工作人员介绍,一般五个工作日可以办好。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11人已浏览
658人已浏览
281人已浏览
82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