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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出让金不是简单的地价。对于住宅等项目,采用招标、拍卖的方式,可通过市场定价,土地出让金就是地价。可是对于经济适用房、廉租房、配套房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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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出让价格包含土地征用补偿费用、耕地占用税、耕地开垦费、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三通一平费用、利润、利息及土地增值收益(前七项和的%,因土地用途不同,收益增值收益也不同)。这些是成本法评估的土地价值。如果你原使用的土地为划拨使用权用于抵押并进入清偿时,要经评估,并扣除应补交的土地金价款及相关税费后,才能偿付。
农村土地承包费是没有统一价格的,不同地段不同的土地性质价格都是不同的。一般由承包人投资,承包期满如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其投资的设施归甲方(即发包方)所有。农村土地承包是由承包人和原承包人进行协商。国家没有对农村土地承包费制定一个统一的标准,一般来说根据各个地方按市价价格确定。
而关于补偿数字到底是多少倒不是本案关键,具体分别提供三方面专业法律意见如下:一、你是否有权获得征地补偿 1、农村的土地征收补偿不是笼统的,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地补偿分为三种补偿:第一是土地征收补偿款;第二是地上青苗和设置补偿;第三、安置补助费;2、第一是土地征收补偿款是补偿给土地土地所有权人,具体是你们当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村集体或组集体),不是直接给单个个人,而是由集体经济组织再根据村民大会决议分配给自己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一般是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平均分配。你是否能获得土地征收补偿款,则取决于你是否是该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由于你的户口在该村,而且已经履行了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义务(主要是以前的农业税),而且由承包权证书证明你有分配到承包地,足以说明你的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你完全有权参与分配土地征收补偿款。(法律依据附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2005]6号)第二十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对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3、第二是地上青苗和设施补偿。不用多说,是直接补给被移除的青苗和设施的所有人。如果你的土地上的青苗和设施是别人耕作的,自然这个补偿款应给耕作的人。4、第三是安置补助费。主要是用于安置被征地的人口,承包地没有被征收的人口无需安置,就无法领取安置补助费,如果你承包的四亩地被征收了,自然属于要被安置的范畴。具体安置的方式可以是直接补偿安置补助费,还可以提供其他生产安置地,还可以提供技能培训,或转为城镇居民,并代为缴纳城镇社保等等。由于你在外工作,不想队里统一安置,你可以直接主张获取安置补助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2005]6号)第二十三条承包地被依法征收,放弃统一安置的家庭承包方,请求发包方给付已经收到的安置补助费的,应予支持。二、你把田交给别人种,能否据此排除你的补偿获取权你把田交给别人种,并不是说就要被队里收回,这是缺乏法律依据的,严重违反《土地承包法》有关土地承包30年不变的基本政策,所以你的地即便让给他人种,但是从队里承包土地的仍然是你们,因此你们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也并没有改变,因此土地征收补偿费你仍有权获得,并且有权获得安置补偿的相关权益。但是如果地上的青苗和设施不是你自己耕种,还是应该将这些青苗与设施的补偿款给实际所有人。这才符合《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也符合法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2005]6号)第二十二条规定:“承包地被依法征收,承包方请求发包方给付已经收到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的,应予支持。承包方已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以转包、出租等方式流转给第三人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青苗补偿费归实际投入人所有,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附着物所有人所有”。三、如何维权?如果别人领走了属于你的第一和第三项补偿款项,则属于直接侵权,当然这个钱是从村组(队)里领取的,如果没有村组(队)的同意,别人是没有办法冒领的,因此建议将村组(队)作为第一被告,将冒领的人作为第二被告,共同诉诸法院,因为他们是共同侵权,你可以要求他们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当然大家以前都是乡里乡亲的,建议起诉前最好协商,或找村里,镇里的领导协调,不能协商或协调解决的,建议尽快诉讼解决,以免经过2年的诉讼时效。最后有问题欢迎追问,我们将结合我们多年土地征收法律实务的丰富经验给你提供专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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