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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跃层登记在公公婆婆名下,你无权分割。独单如婚后购买并登记在夫妻一方或双方名下,属共同财产,依法分割,原则上你能够分得一半但不是全部。孩子如...
如果没有特别证据证明该财产为,则会认定为非夫妻财产。如果双方有购房款支持,则可能被视为借款。房子没有女方的份额,如果男方在婚姻期间犯了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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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特别证据证明该财产为,则会认定为非夫妻财产。如果双方有购房款支持,则可能被视为借款。房子没有女方的份额,如果男方在婚姻期间犯了过错,判决时,也只能就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对无过错方进行适当的补偿。
我的公公婆婆住的是公房,47平方,只有他们两位老人在内居住。他们有两个子女,女儿出嫁在外居住,但老人的外孙女的户口仍在该处;他们的儿子和我结婚后,同我住在我买的房子里。前两年,因公房可以自己买下,所以公婆提出要买下产权,在全家人的商议下,决定由公婆出房价的20%,我出房价的80%,买下产权,户主由公婆的名字改为他们儿子,即我丈夫的名字;而他们的外孙女的户口也在两年内迁出。可是两年已经过去了,我丈夫的姐姐和姐夫以各种理由拒绝将他们的女儿的户口从房子中迁出。因为公婆的身体都不是很好,公公还有尿毒症,如果因为这件事姐弟有矛盾,一来影响公婆的情绪,二来影响手足的感情。可是我和丈夫不太懂有关的法律,不知道这个产权到底是属于谁的,如果两位老人中有一位去世的话,对这个房子的归属有没有什么变化,如果我丈夫的外甥女的户口一直不迁出,她有这所房子的居住权和所有权吗,有什么后遗症吗?应该怎样处理才比较妥当呢?请您在百忙之中能回答我这些问题。答复:你所提到的房屋是你公婆的房改房,该房屋的购买权原属于你公公婆婆本人,但他们按房改政策购买房屋时,已同意将该房屋的产权办到你丈夫的名下,因此,该房屋的产权人是你丈夫。至于你丈夫的外甥女的户口是否迁出,并不影响该房屋产权的归属,她是否可以居住,取决于你丈夫是否同意。
先看一下《房屋所有权证》上登记的是谁的姓名。如果《房屋所有权证》上登记的是您公公婆婆的姓名,那就谈不上霸占,因为我国法律规定,《房屋所有权证》是确认房产归属的唯一合法有效证据,《房屋所有权证》上登记的是谁的姓名,该套房产的所有权就属于谁。如果《房屋所有权证》上登记的是您老公和您的姓名。那么,该套房屋就是你们的夫妻共有财产,您和您老公各占有50%的所有权。您的那50%的所有权属于您,这是毫无疑问的;您老公的那50%所有权属于您老公的遗产,应该由您老公的配偶(也就是您)、父母(也就是您的公公婆婆)、子女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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