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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外地有分公司的公司,按照税务局的规定,需要执行属地管理,在分公司的驻地办理税务登记并申报纳税纳税。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
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如果从总公司所在地税务机关开出异地经营证明,并由总公司统一纳税,则分公司不用交税。《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九条:企业,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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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你要清楚是什么样的分公司,是否在当地注册或者备案。我们假设你是备案的,那么请上一级公司开具相关证明到当地工商部门备案就可以了。如果是注册的,那么麻烦一点,还是开具相关证明或者单位任命,更改注册公司章程,章程里面有高级管理人员或者法人、董事、监司名单,然后到当地工商部门进行备案,填写相关表格,就可以了。如果你的分公司没有在当地备案注册,那么就无需要任何手续,只要你的公司承认就行!另外,如果你公司是特殊经营行业,例如建筑、房地产等有相关资质要求的,那么需要到资质管理部门备案登记。你不会告诉我资质管理部门是哪里吧?要是你连这个都不知道,我觉得你就不需要在这个行业里做了,因为你一定会犯规的!
要的办税。 异地设立分公司税务申报应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1、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2、提交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件等材料; 3、税务机关应当于收到申报的当日办理登记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二)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营业场所使用证明;(四)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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