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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的手续较多,建议仔细查阅《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章相关内容: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
在异地注册公司需要以下手续: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公司章程;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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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程序建议咨询当地的工商局。一、分公司,指已经在中国大陆地区设立了有限责任公司,欲在外地设立分支机构。分公司有2种形态:独立核算的和非独立核算的。(虽然说起来有2种不同的形态,但对客户而言,实际拿到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等都是一样的。只是在申请税务的过程中,填写的表格内容不一样而已。)*独立核算的分公司,财务是可以独立核算的,和母公司相对独立。*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财务是不独立核算的,所有的收益和成本都计入母公司帐目。客户可以自由选择独立还是不独立核算,无需注册资金。
在外地有分公司的公司,按照税务局的规定,需要执行属地管理,在分公司的驻地办理税务登记并申报纳税纳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15条、19条的规定,企业和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属于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账簿。如果分公司属于独立核算的纳税人,应当独立建账核算;如果分公司不属于独立核算的纳税人,财务并入总公司统一核算管理,是否要建立有关辅助帐、明细帐,可由总公司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二)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营业场所使用证明;(四)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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