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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需要区分两种情况: 1、如果房产过户到了个人名下,可按照遗嘱继承或者法定继承进行分割。 2、房产没有过户到个人名下,只是有使用权,与死者...
福利房是单位给补贴的房产,但往往房产证在单位,5-10年才会拿到房主手里。所以房主需要按一定比例购买后才能拥有产权。个人是没有房产证的,对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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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位福利房是公司以标准价或成本价出售给职工的公房,一般职工对福利房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如果福利房的房产过户到个人名下,属于遗产的范围,有遗嘱继承的按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方式继承,继承顺序按法律规定。 2、如果职工没有买下福利房的产权,那么房子的所有权不属于被继承人,福利房不属于公民的个人合法财产,所以单位的福利房不属于遗产,即房子无法被继承。 3、《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单位福利房产权一般属于单位,如果房主按照一定的比例购买后可以获得产权。《建设部、发展改革委、监察部等关于印发的通知》第三十四条,距离城区较远的独立工矿企业和住房困难户较多的企业,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住房建设规划的前提下,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利用单位自用土地进行集资合作建房。参加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的对象,必须限定在本单位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第三十五条,单位集资合作建房是经济适用住房的组成部分,其建设标准、优惠政策、供应对象、产权关系等均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
那当然有。因为,你父亲应当得到的这55平方米的房子是一种权益,这种权益是一种财产权,依法你父亲的继承人应当继承这份财产,待房子建成之后取得这份房产。如果单位不给的话,这是借故侵吞你们的继承财产,我这里之所以说借故,单位很可能以你父亲去世为理由,不把你父亲应得的房子给你们,如果出现这种情况的话,你完全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你自己的权益。不是继承的协议,这是你表述不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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