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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社会保险费征缴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滞纳金)缴费单位不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或者不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
滞纳金和利息是你当初社保断交产生的两种费用,滞纳金是你不按照社保缴纳规定进行交社保被强制进行的一种经济制裁,你可以理解为罚款。利息就是你不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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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滞纳金是指用人单位必须如期为劳动者缴纳社保保险,如果未按期缴纳的,可以补交,但是需要缴纳滞纳金,这个滞纳金便是社保补缴滞纳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缴费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二的滞纳金并入社会保险基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补足,并自欠缴日起,按日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的,由相关的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假设2011年7月企业拖欠1000元社保费,七年后到如今,这一千元滞纳金将会是1309元。若想补当年的费,除了正常补缴一千元以外,还要再缴1309滞纳金,滞纳金已超出该缴费的本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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