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1985年9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中华...
关于关于继承的司法解释,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关于遗产继承解释全文如下:1.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嘱的见证人。 2.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 继承人是否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应按遗嘱生效时该继承人的具体情况确定。 3.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遗嘱的这部分,应认定无效。 4.遗嘱人生前的行为与遗嘱的意思表示相反,而使遗嘱处分的财产在继承开始前灭失,部分灭失或所有权转移、部分转移的,遗嘱视为被撤销或部分被撤销。 5.公民在遗书中涉及死后个人财产处分的内容,确为死者真实意思的表示,有本人签名并注明了年、月、日,又无相反证据的,可按自书遗嘱对待。 6.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 7.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8.附义务的遗嘱继承或遗赠,如义务能够履行,而继承人、受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经受益人或其他继承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附义务那部分遗产的权利,由提出请示的继承人或受益人负责按遗嘱人的意愿履行义务,接受遗产。
法定代理人代理被代理人行使继承权、受遗赠权,不得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法定代理人一般不能代理被代理人放弃继承权,受遗赠权。明显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应认定其代理行为无效。
1、证明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国籍、委托书、亲属关系婚姻状况、未受或受过刑事处分,收费10元; 2、证明印鉴属实,证明副本、节本、译本与原本相符、证明影印件与原件相符,收费5元; 3、证明招标、拍卖、开奖、收费100~150元; 4、证明遗嘱、遗赠、证明产权、证明查无档案记载,收费10元; 5、证明法人资格、收养、财产分割、证明产品抽样检测,收费10~30元; 6、证明担保书、证明公司章程、资信情况等有关文书,收费50~200元; 7、证明商标注册,收费50元; 8、证明劳动保险金、养老金、子女助学金的,每件收费5元; 9、证明遗赠抚养协议,收费10~50元; 10、证明劳务合同,收费5元; 11、证明经济合同、企业承包、经营合同: (1)标的总额不满10万元的,收费10~50元; (2)1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收费100元; (3)5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收费300元; (4)100万元以上不满200万元的,收费600元; (5)20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的,收费1000元; (6)300万元以上不满400万元的,收费2000元; (7)400万元以上的,收费3000元。 12、证明股票、房屋转让、买卖、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的,按股票面额或房价的千分之三收费,但最低收费不得低于10元。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53人已浏览
672人已浏览
1,239人已浏览
21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