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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规定将商品房买卖合同报送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未经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得对抗第三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预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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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6年开始,所有买卖合同统一网上签订,网签之前一般先进行草签,确定合同内容无误,并且没有异议之后,再进行网上签约。商品房网上签订后,开发商进行合同备案,经相关部门审核后取得备案号,打印出合同文本,买卖双方签字盖章。
一、现在办理有关手续的情况是:1、根据建委(或房管局)的规定,预售的房子是需要备案的。这是预售合同备案。主要目的是保证购房者,防止开发商一房多卖。2、如果把预售的房子和合同进行抵押(或者抵债),建委(或房管局)是没有专门的抵押备案手续的。3、此时如果想抵押借款,比如向银行贷款,银行会跟房主、开发商签订三方抵押合同,合同规定房屋建成后,房屋的使用权归房主、房屋产权抵押给银行。4、另外还会跟房主、开发商分别签另外的合同,分别规定房主的主要义务是按时还贷款,开发商的主要义务是提供担保、及时办理房产证、协助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等。5、房屋竣工后,开发商办理大产权证,开发商和房主共同办理该房屋的产权证。产权证登记的名字是房主的名字。6、银行会拿办好的该房屋的产权证在建委(或房管局)做抵押登记。此时,房屋抵押在银行手里,如果房主不能还款,银行有权处理该房屋。到这时,银行才是真正放心于它的贷款的安全了。二、根据上述办理过程可以参照解决你的问题:1、如果他把房子直接抵押给你,建委(或房管局)没有相对应的抵押手续。不能通过建委(或房管局)对你进行保护。2、根据相关规定,预售房屋不允许转卖,但实际操作中,也有在开发商的配合下,变更预售合同名称(相当于转卖)的事实。所以你不能控制他的转卖。3、如果你能向银行一样,签订周密的合同,并且是与他、开发商都签合同,才能完全保护你。4、如果他把房子直接抵押给银行,那也是他向银行借钱、他去还款,跟你没关系。三、现在对策建议:1、如果是他不要房子了,把房子直接抵押给你,用来还款,那你们就找开发商说明情况,若开发商同意,会帮你们变更合同。变更后,预售合同中名字就是你的。2、如果开发商不同意,那就只能等房产证办完后,将房屋过户给你。你们需签订合同,进行约定。但办好房产证这个过程很长,通常1-2年,有风险。3、如果他不要房子、你也不想要房子只想要钱、开发商不同意变更,那就只能等办下产权证后,他卖掉房子还你款。你们签订借款合同,规定何时还款、如何计利息等。4、如果他想要房子,只是拿房子作保证,保证还欠你的款,赶紧跟他签订书面合同进行约定。总的感觉,你的风险较高,无论怎样,先把约定下的东西,签成文字的合同,最好进行公证。不一定能解决你的问题,希望有所帮助。
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否有效跟备案登记没有关系。没有备案登记,只要双方签字盖章,符合法律的规定就是有效的。 根据《关于销售商品房须登记备案的通知》,凡商品房销售,开发经营企业应与承购人签订统一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且销售人应自该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凡是国内个人和团体、企事业单位购买商品房所签订的买卖合同应到购房的房屋所在区(县)房管局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凡是涉外个人、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含港、澳、台),购买商品房所签订的买卖合同应该到天津市房地产产权市场管理处办理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时,开发企业应提交《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和《商品房买卖合同》(一式五份),其中合同内容填写清楚,各种印鉴清晰,如有补充合同,应装订在统一合同的背面,并加盖骑缝章,在合同最后应付上购房人所购房屋的平面图,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没备案并加盖骑缝章。 根据规定,购房者应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时,交纳房屋买卖契税,并由契税代缴部门为其开具纳税完税证。不办理买卖合同备案手续,双方签订的合同不能办理交易、产权登记、抵押登记等各项手续,凡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未按本通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由房地产管理部门责令其补办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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