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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7日,市人力社保局、市统计局公布了2016年度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情况,2016年度,北京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92477元,月平均工资为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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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活力,根据国家相关要求和本市工作实际,上海市人民政府决定,在确保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制度性下调本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比例、阶段性下调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具体调整如下:医疗保险单位费率下调医疗保险单位费率下调0.5个百分点,即从10%调整为9.5%,自2017年1月1日起实施
关于社保缴费基数怎么算解答如下:缴费基数上限是指,职工工资收入超过上一年省、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算术平均数300%以上的部份不计入缴费基数;缴费基数下限是指,职工工资收入低于上一年省、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算术平均数60%的,以上一年省、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算术平均数的60%为缴费基数。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上下限的规定,最低不能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私营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雇工和非本市城镇户口职工不得低于50%,私营企业法人、股东、个体工商户业主不得低于100%);最高不能高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本市职工平均工资每年由市统计局公布。缴费基数在同一缴费年度内一年一定,中途不作变更。每年4-6月,用人单位应根据所在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通知,申报本单位职工新一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2018社保缴费基数如下: 1、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社保缴费基数。 2、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社保缴费基数。 3、职工工资在300%—60%之间的,按实申报。职工工资收入无法确定时,其缴费基数按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公布的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确定。每年社保都会在固定的时间(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基数,根据职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申报新的基数,需要准备工资表这些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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