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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都说了是抢夺了,那就是抢夺罪(刑法第267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开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抢夺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是...
抢夺罪数额较大和数额巨大的标准是多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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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夺公私财产价值1000元至3000元、3万元至8万元、20万元至4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的经济发展情况,考虑社会秩序,在前款规定的金额范围内确定本地区实施的具体金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第二条 抢劫公私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前条规定的标准的50%确定数额较大的标准:(一)因抢劫、抢劫或者聚众抢劫受到刑事处罚的;(二)一年内因抢劫或者哄抢受到行政处罚的;(三)一年内抢三次以上;(四)驾驶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抢夺;(五)组织和控制未成年人抢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第一条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 (一)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百元至二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二)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三)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我国刑法第267条规定: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2002年7月20日起施行的《关于审理抢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一)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00元至2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二)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000元至2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三)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解释第1条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分别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山东的立案标准是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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