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关于上班期间参加劳动仲裁的具体情况,可以依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十条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视同其提供了...
关于上班期间参加劳动仲裁的具体情况,可以依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十条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视同其提供了...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如果没有解除劳动关系,就应该上班,你因为仲裁请假,单位有权不批并按旷工处理。 2.员工自愿辞职没有经济补偿。员工在特定情形下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若处理得当并保留证据,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3.劳动案件审理周期会很长,如果维权,可委托我们专业律师代理,这样可不影响上班。律师费可要求公司承担。
劳动仲裁期间是否需要上班,需要看具体的情况。已经正常履行辞职手续的可以不上班,没有辞职需要继续上班,因为劳动仲裁只是解决劳动纠纷,没辞职和单位劳动关系仍然存在。
只有没有主张解除劳动合同,就应当继续上班。劳动者有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权利,但是,也有遵守劳动纪律,完成劳动任务的义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申请了劳动争议仲裁,只要任何一方没有通知对方解除劳动关系,是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劳动者均应继续上班。但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除外。《劳动法》第三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10人已浏览
1,538人已浏览
1,340人已浏览
18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