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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
个人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有赔偿要看具体情况,一般在单位没有过错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不予补偿。但根据您的描述用人单位存在过错,应当给付赔偿金,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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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除劳动合同法三十九条情况外,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再加一个月工资赔偿。和公司协商不成,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去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劳动者可以依法领取经济赔偿金的情形包括: 1、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就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这时,用人单位应当根据该职工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但是最多不超过12个月。 2、因病或非因工负伤解除劳动合同。就是劳动者生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用人单位与其解除劳动合同。这时,用人单位应当根据该职工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当发放不低于6个月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赠加医疗补助费,或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换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解除劳动合同。就是劳动者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这时,用人单位应当根据该职工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但是最多不超过12个月。 4、因发生重大变化解除劳动合同。就是签订劳动合同时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又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一致意见,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这时,用人单位应当根据该职工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5、因经济性裁员解除劳动合同。就是有人单位濒临破产或在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解除劳动合同。这时,用人单位应当根据该职工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但是最多不超过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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