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离婚判决书丢了,要想补办,当事人可以持身份证,到审理离婚案件的法院档案室复印离婚判决书并加盖法院公章。该离婚判决书的复印件与原件的作用是一样...
如果你是当事人,可以持身份证到法院档案室查询。...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离婚判决书丢失,可以到作出判决的法院档案室查阅档案进行复印。查阅档案时,需要携带个人的身份证。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的规定,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如果持有的离婚判决书丢失了,可以带身份证到审理离婚案件的法院查阅档案进行复印,然后加盖有关部门印章就可以了,其效力等同于原件。
是的,再婚登记需要出具离婚判决书才能办理。离婚判决书丢失的,可到原判决法院档案保管部门要求复制审判文书。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1、据《关于人民法院诉讼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1984年公布实施)第三条规定,人民法院诉讼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60年、短期30年。因此,如果您的诉讼离婚档案法院还未销毁,你可与法院档案保管部门取得联系,然后以当事人身份要求复制审判文书。2、另据相关规定,法院审判婚姻案件,判决或调解准予离婚的,一般会再每审判年度终了时,统一将审判文书送原婚姻登记机关备查。因此,原婚姻登记机关也应该有法院的裁判文书。3、如果当事人丢失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但已经办理了再婚的,现在的婚姻仍合法有效,不会构成重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77人已浏览
141人已浏览
188人已浏览
21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