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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置房是可以买卖的,但是转让交易的基础需要建立在取得该安置房房产证后才可以进行,这时的过户交易与一般的房屋没有任何区别之处。不过因为现在...
拆迁安置房没有房地产登记证的,当事人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一般没有法律效力。 我国法律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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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买卖合同协议是可以公证的。安置房买卖根据自身情况,可以自行决定是否需要公证。如果选择公证的,需要准备好以下材料: 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等; 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
购买和销售安置房满5年的产权证是合法的。五年以购房者取得的契税完税凭证时间为准,五年后补缴土地出让金可以合法销售;不满五年不得正式上市交易,签订的销售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如果拆迁安置房没有不动产登记证书,当事人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一般没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八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合同生效时间】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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