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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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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一)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单位颁发资质证书的;(二)对没有安全施工措施的建设工程颁发施工许可证的;(三)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四)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行为。
一、落实安全责任,落实责任管理。施工项目经理部负责控制和管理施工进度、成本、质量和安全。因此,必须同时承担安全管理和实现安全生产的责任。建立健全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生产领导组织,开展有组织、有领导的安全管理活动。承担组织和领导安全生产的责任。建立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抓制度落实,抓责任落实,定期检查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及时报告。第二,安全教育和训练可以增强人们的安全生产意识,提高他们的安全生产知识,有效防止人们的不安全行为,减少人们的错误。安全教育和训练是控制人类行为的重要方法和手段。所以,进行安全教育,训练要及时、宜人、内容合理、方式多样,形成制度。组织安全教育,认真、严格、严谨、严谨,注重实效。第三,安全检查是发现不安全行为和状态的重要途径。是消除事故隐患,落实整改措施,预防事故伤害,改善工作条件的重要途径。安全检查的形式包括普遍检查、专业检查和季节性检查。
施工合同无效且验收不合格,经修复后验收合格的,可以将工程款折价支付给承包人;如果修复后仍不合格,发包人无须支付工程款。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三条 第 一、二款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处理: (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 (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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