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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赔偿案件发生时,被告是行政行为的行政主体。《行政诉讼法》关于被告的规定与《国家赔偿法》关于赔偿义务机关的规定基本一致,但有些规定不同。前...
确定行政诉讼被告的方法:具体行政机关一般为被告;多个行政机关共同行政的,为共同被告;行政机关委托的行政机关为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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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作被告。 2、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作被告。 3、由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所作的具体行为,该组织是被告。 4、委托某一组织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5、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派出机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该行政机关是被告6、行政机关被撤销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行政诉讼被告的确定依据如下:(一)直接起诉:谁行为,谁被告。(二)共同被告: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做出相同具体行政行为的,共同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被告。(3)经上级批准的,以对外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署名的机关为被告。只采用形式标准。(4)复议后的被告:(注意与行政复议和国家赔偿的比较)1。维持的(逾期复议同)为原机关,变更为复议机关。2、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加重损害的,赔偿请求人只对作出原决定的行政机关提起行政赔偿诉讼,作出原决定的行政机关为被告;赔偿请求人只对复议机关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复议机关为被告。3、复议机关不作为的:(1)对原行为不服,原机关为被告。(2)对复议机关不作为不服,复议机关为被告。(5)法定授权的,该组织为被告。行政委托:委托的行政机关为被告。(七)行政机关和非行政机关共同签名:1。非行政机关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共同被告。2、非行政机关没有行政主体资格:只有行政机关是被告。(八)行政机关被撤销的:继续行使职权的行政机关或者决定撤销的行政机关作为被告。(九)起诉不作为的,以收到申请后60日内未履行法定职责的机关为被告。(十)内部机构、派出机构、组建机构和临时机构的:关键看是否有授权。一、未经授权的,以设立的机关为被告。(部下部门或部门的部门;分支机构或派出所;执法大队或检查大队;××领导小组或××办公室)2。有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机构为被告(如派出所、消防监督机构)3。越权: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授权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内部机构、派出机构或者其他组织超出法定授权范围实施行政行为的,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实施行为的机构或者组织为被告。(派出所罚款600元的,是被告,但派出所不会作出拘留决定,只能作出实际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更不会作出劳动教育决定)4。无权授权(名为授权,实际上是委托):行政机关在没有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情况下,授权其内部机构、派出机构或者其他组织行使行政职权的,视为委托。行政机关应当是被告。
所谓复议申请人资格,是指对于特定的行政行为,具备了什么条件才可以作为申请人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法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据此,行政复议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复议申请人必须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即行政活动作用、影响的对象,其合法权益有可能受到行政行为损害,为维护其合法权益,需要赋予其复议申请权。复议申请人不包括行使管理职权的行政机关。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不可能受到相对一方的侵害,所以不需申请复议。如果行政机关处在被管理者地位,例如,行政机关向城建部门申请盖办公楼,这时它属于被管理的其他组织,只有在此类情况下,它可以是复议申请人。 (2)复议申请人必须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就是说他(它)是具体行政行为的相对人,申请人与被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是指相对人的权利义务受到具体行政行为的不利影响。只有与具体行政行为之间存在着利害关系,才有必要通过行政复议寻求救济。自身权益未受到行政行为侵犯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无权作为申请人行使复议请求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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