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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施工企业应在中标后一个月内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并在项目开工前备案合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分包工程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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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需要备案。施工单位应当提供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业主应当提供投资备案、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明、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开发项目资金缴存证明和营业执照。
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登记一、办理依据《关于改进本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工作的通知》(沪建建管[2006]第086号)《上海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操作程序》(沪建建管[2006]第097号)二、携带材料 1、总包合同 1)《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登记表(沪建合同02表)》(一式两份)注:该表由建设单位在上海建筑建材业(www.sh.c)网上填报后打印,盖章确认。 2)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副本(1份,加盖骑缝章) 3)项目中标(交易成交)通知书原件(1份) 2、分包合同 1)《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登记表(沪建合同02表)》(一式两份)注:该表由总包单位在上海建筑建材业(www.sh.c)网上填报后打印,盖章确认。分包合同在总包合同备案完成后,方可填报。境外设计单位请国内的合作设计的合同作为分包合同登记。 2)建设工程设计分包合同副本(1份,加盖骑缝章)三、办理程序 1、核对网上填报的内容与合同副本是否一致; 2、核对《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登记表》和项目中标(交易成交)通知书是否一致(分包合同不进行核对); 3、材料正确,在《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登记表》盖合同登记备案专用章,合同副本上盖骑缝章,留存《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登记表》(1份)和合同副本(1份)。 4、材料有误,补正材料。四、办理时限当场办理。五、受理部门和时间:受理部门: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业务受理服务中心。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1:30(11:15停止取号);周一至周四,下午1:30至5:00(4:30停止取号)
一是网上申报。承包商登录政府门户网站,然后在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管理信息系统网上申报合同备案。根据合同的具体性质和内容,在相应的合同备案表中填写相关信息,打印带条码的合同备案表;2、办理备案手续。合同当事人携带有关资料到合同备案管理机构办理合同备案手续3、正式签发合同备案表。备案机构应当对合同当事人提供的合同备案材料进行审求的,加盖合同备案专用章。《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签订书面合同后7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由此可见,建设工程合同的备案是有期限的,应在7天内到指定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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