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1、案件受理费由原告预交。但是,本法第十条第(一)项,由被告预交,案件结束后、法律依据:1)《诉讼费用...
第四章诉讼费用的交纳和退还 第二十条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不是直接去公安局报案,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人民法院受理下列案件不收取案件受理费: (1)依照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 (2)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 (3)对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 (4)行政赔偿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和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不交纳案件受理费。但是,下列情形除外:(1)当事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2)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未提出上诉,第一审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又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例如:王某申请认定其父亲无民事行为能力,适用特别程序审理,不收取案件受理费。法条提示:《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八条、第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相关程序问题的批复》第一条
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3条规定,要求支付工资,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受理:“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劳动者以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不涉及及其他争议的。”按照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按照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劳动者以的欠条为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劳动者以工资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3条规定,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及其他争议的,不适用程序中仲裁前置的规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62人已浏览
123人已浏览
160人已浏览
23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