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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别人品牌未达到“情节严重”法律标准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有权依法查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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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侵权行为确定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志的工具,并根据情节处以5万至25万元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规定,有本法第五十七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之一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责令立即停止侵权、没收、销毁侵权商品、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志的工具,可以处五倍以下罚款,无违法经营或者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罚款。
《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规定,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价值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额在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款;销售额2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处销售额50%以上2倍以下罚款;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额超过200万元的,处15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50%以上2倍以下罚款或者没收财产。
生产者和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额在5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额在50%以上2倍以下罚款;销售额2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处销售额50%以上2倍以下罚款;销售额50万元以上不满200万元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销售额50%以上2倍以下罚款;销售额超过200万元的,处15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处50%以上2倍以下罚款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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