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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的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如果想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可以在期限届满前一年内提出续期申请。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和规定...
1.农民对于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国家保障稳定的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对于你们未到期的承包地进行征用,必须出于国家公共利益;如果是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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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经过征收程序,征收土地需要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否则属于违法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根据批准文件中的“征收土地方案”确定,但不得低于当地区片地价,否则属于补偿违法;并且要在征地范围内予以公告,保证被征地户的知情确认权,否则属于程序违法;补偿款要一次性支付到位,不能按月支付;地上附着物的补偿由当地制定,也可以通过评估确定补偿;如果征地违法的话,可以拒绝交出土地。
你说的情况,应当是征收。征收是政府将集体土地经过法定程序变为国有土地;征用是政府的临时行为,不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用完后归还。土地被征收,一般来说你们有如下权利:1、如果政府的征收行为违法,你们可以向其上级政府检举或控告;2、如果你们认为政府的征收决定侵犯了你们的合法权益,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该决定;3、村集体收到有关征收补偿款后,不依照有关规定发放给集体成员的,你们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村集体发放。
1、房屋拆迁费:要按厂房的标准给予补偿,标准各地不 一,不能按农房的标准,如果没有房产证,至少也要争取参照厂房或是靠近厂房标准。 2、构附着着物补偿费:包括地坝、水池、植物、道路、堡坎等等,各类标准不 一,但都是政策规定死了的,清点时不遗漏时就行。 3、设备折旧处理。厂房内不能搬迁的设备、设施,由你提供购入发票(收据),作折旧处理补偿。 4、搬迁费包括可以移动的设备、厂房内的其他设施搬迁费用,由你自己根据搬迁数量、距离做测算,双方商定。若提前搬迁还有奖励费用。 5、如果有合法手续,如果你租地合同未到期,完全可以通过与政府谈判,争取更大的补偿。因为作为厂房,搬迁必然影响生产从而造成损失,在补偿中也会相应加以考虑,但不是瞒天喊价,不然双方谈不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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