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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关系”属于婚姻家庭关系中的一种特殊存在状态,根据法律的规定精神,应该是指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对外又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居住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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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关系”属于婚姻家庭关系中的一种特殊存在状态,根据法律的规定精神,应该是指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对外又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居住的关系。 同居关系分为事实婚姻、非法同居、未婚同居以及被宣告无效和被撤销的婚姻等情况。 同居期女方告男方强奸罪名不成立,同居是男女两性自愿在性关系基础上共同生活,不存在一方强奸另一方的问题。
“同居关系”属于婚姻家庭关系中的一种特殊存在状态,根据法律的规定精神,应该是指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对外又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居住的关系。 同居关系分为事实婚姻、非法同居、未婚同居以及被宣告无效和被撤销的婚姻等情况。 同居期女方告男方强奸罪名不成立,同居是男女两性自愿在性关系基础上共同生活,不存在一方强奸另一方的问题。
办理任何刑事案件,都需要有足够的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才可以定罪量刑。强奸罪也不例外。女犯设计陷害男方,必然留下诸多蛛丝马迹,警方又不是傻子,根据这些蛛丝马迹很容易就可以确定强奸罪不成立。另外,强奸罪不是民事案件,是刑事案件。刑事案件必须由检察院做原告,向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提起公诉。女方自己去告,人民法院是不受理的。如果女方因恋爱不成,设计诬陷男方的,男方只要有足够的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可以反诉女方涉嫌诬告陷害罪。诬告陷害罪,是指故意捏造犯罪事实,向公安、司法机关或者有关国家机关告发,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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