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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是行政法规税法规定的义务。法院属于司法执法。不是行政执法。法院判企业支付工资,企业执行司法程序按判决书支付工资。同时企业又必须执行税务行政法规,支付工资时代扣个人所得税。这是企业执行必须执行的两个法。即执行司法法规和执行行政法规。 不能司法执法代替行政执法。通俗的说就是法院判决支付工资,税法规定支付工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所以有法院和税务局两个部门。司法执法和行政执法。不支付工资法院可以判你支付工资。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务局执行“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的,由扣缴义务人缴纳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以及相应的滞纳金或罚款。”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是行政法规税法规定的义务。法院属于司法执法。不是行政执法。法院判企业支付工资,企业执行司法程序按判决书支付工资。同时企业又必须执行税务行政法规,支付工资时代扣个人所得税。这是企业执行必须执行的两个法。即执行司法法规和执行行政法规。 不能司法执法代替行政执法。通俗的说就是法院判决支付工资,税法规定支付工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所以有法院和税务局两个部门。司法执法和行政执法。不支付工资法院可以判你支付工资。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务局执行“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的,由扣缴义务人缴纳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以及相应的滞纳金或罚款。”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号)的规定: 一、生育妇女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的生育保险办法,取得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或其他属于生育保险性质的津贴、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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