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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公司是指通过持有一定数量的股份来控制公司的公司。控股公司按控股方式分为纯控股公司和混合控股公司。纯控股公司不直接从事生产经营,只持有其他...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民主权利和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这里的民主权利是指公民的批评权、申诉权、控告和举报权。这些权利是我国公民享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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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刑3年缓刑两年法院不会出现这样的判决。缓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缓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建设工程的质量目标又是通过合同加以约定的,其范围更广、内容更具体。任何建设工程都有其特定的功能和使用价值。建设工程的功能与使用价值的质量目标是相对于业主的需要而言,并无固定和统一的标准。从这个角度讲,建设工程的质量目标都具有个性。 建设工程质量控制的目标就要实现以上两方面的工程质量目标。由于工程共性质量目标一般都有严格、明确的规定,因而质量控制工作的对象和内容都比较明确,也可以较准确、客观地评价质量控制的效果。而工程个性质量目标具有一定的主观性,有时没有明确、统一的标准,因而质量控制工作的对象和内容较难把握,对质量控制效果的评价与评价方法和标准密切相关。因此,在建设工程的质量控制工作中,要注意对工程个性质量目标的控制,最好能预先明确控制效果定量评价的方法和标准。另外,对于合同约定的质量目标,必须保证其不得低于国家强制性质量标准的要求。
一、什么是控股股东控股股东,根据法第217条的规定,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资本总额50%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股本总额50%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所以,控股股东有两种情形,一是持股比例在50%以上,符合此项即为控股股东;二是虽然持股比例未达到50%,但其享有的在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的表决权足以实际影响股东会会议的决议。二、控股股东的义务有哪些1、不得滥用控股股东的地位,损害和其他股东的利益。实践中滥用股东权利的行为主要是控股股东实施的。除控股股东外,还有的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行为的人。2、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利益。所谓关联关系,是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3、滥用股东权利的赔偿义务。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滥用股东权利或者利用关联关系损害或其他股东利益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法第20、21条)。作为控股股东,其实也就是掌握着大部分股权的自然人或者企业,很多时候的决议其实都是由控股股东说了算的,这样就有可能会对小部分股东的利益造成损害。因此,在法司法解释四中,才会加强对大股东的限制,以保护小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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