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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生育保险的报销条件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报销材料生育女职工需要提交...
生育保险对企业年轻员工仍有很重的分量。根据《长沙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和《长沙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相关问题补充规定》,长沙市生育保险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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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对于企业年轻职工来说还是有很重的分量的,根据《长沙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及《长沙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规定,长沙生育保险参保人必须符合如下条件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报销生育保险相关费用: 1、参保人员停保后,3个月以后办理续保手续的,从续保的下月起10个月以后方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2、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属于计划内生育; 3、新增参保人员从缴费的下月起,连续缴费10个月; 4、参保人员停保后,3个月以内办理续保手续并补齐停保期间所欠保险费的,从续保的下月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参保人员在定点医院直接办理结算报销即可。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窗口办理: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异地或急诊费用报销:1、参保人员在出院时候进行垫付;2、携带规定资料到社保局或各区医保局办理报销手续即可。
参保人员在定点医院直接办理结算报销即可。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窗口办理: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异地或急诊费用报销:1、参保人员在出院时候进行垫付;2、携带规定资料到社保局或各区医保局办理报销手续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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