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从国有企业辞职档案的归属:国有企业将员工档案托管给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人才服务机构。然后根据员工的申请,将其转移到当地工作单位的人才机构。...
同时我面临两难的选择: 1、把档案留在原公司:影响继续找工作;影响出国考公务员等所有需单位开具证明的工作;单位拒绝在我离职后为我代交保险;单...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劳动者辞职后,个人档案应当由用人单位转送新单位,没有新单位的转送劳动部门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者设区劳动保障所。劳动部、国家档案局《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劳力字〔1992〕33号第十八条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其新的工作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职工被劳教、劳改,原所在单位今后还准备录用的,其档案由原所在单位保管。第十九条转递档案应遵守下列规定:(一)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不准邮寄或交本人自带。(二)对转出的档案,必须按统一规定的“企业职工档案转递通知单”(见附件二)的项目登记,并密封包装。(三)对转出的材料,不得扣留或分批转出。(四)接收单位收到档案经核对无误后,应在回执上签名盖章,并将回执立即退回。逾期一个月转出单位未收到回执应及时催问,以防丢失。
劳动者刚毕业在国企工作三个月,其辞职后,个人档案应当由用人单位转送新单位,没有新单位的转送劳动部门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者设区劳动保障所。劳动部、国家档案局《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劳力字〔1992〕33号第十八条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其新的工作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职工被劳教、劳改,原所在单位今后还准备录用的,其档案由原所在单位保管。第十九条转递档案应遵守下列规定:(一)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不准邮寄或交本人自带。(二)对转出的档案,必须按统一规定的“企业职工档案转递通知单”(见附件二)的项目登记,并密封包装。(三)对转出的材料,不得扣留或分批转出。(四)接收单位收到档案经核对无误后,应在回执上签名盖章,并将回执立即退回。逾期一个月转出单位未收到回执应及时催问,以防丢失。
从国企辞职后,档案肯定是无法放在原单位了,但是档案也不是个人随身带走的,我们只能把档案转入某地的劳动局和人才市场,一般来说,是转入自己的户籍所在地,当然,如果有些地方城市可以接收外地的档案转让也是可以选择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0人已浏览
162人已浏览
703人已浏览
41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