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安置房过户申办材料: 1、开发商名下的房产证原件。 2、开发商的法人委托书。 3、拆迁前个人的房产证原件或者房产证的注销证明。 4、被安置人...
1、开发商名下的房产证原件。 2、开发商的法人委托书。 3、拆迁前个人房产证原件或房产证注销证明。 4、被安置人身份证复印件。 5、拆迁安置...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安置房过户所需材料包括:买卖双方身份证、婚姻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安置房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安置房平面图、安置房完税凭证等登记机构所需材料。
未取得房地产权证(小产证)或取得房地产权证(小产证)未满3年的,但该动迁安置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房地产权证(大产证)满3年,且被动迁居民家庭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满3年的,在办理房地产权证(小产证)后可以转让、出租。房地产登记机构在受理房地产转移登记或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时,应当核验房地产权证(大产证)、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如果是拆迁方将安置房过户至被拆迁户的名下,过户手续由拆迁方负责办理,过户所需资料也由拆迁方负责准备并提供给不动产登记部门,被拆迁户根据拆迁补偿协议督促拆迁方履行协议即可。如果是被拆迁户取得安置房后想将安置房通过出售等方式过户给他人,应首先取得安置房的合法不动产权证书,确认安置房已经缴纳土地出让金,不动产权证书上记载的土地性质为国有土地使用权,这种情况下安置房可以过户给他人。很多人认为安置房不能出售,不能过户给他人,这是对安置房性质的误解。不能过户,并不是因为房屋是安置房,而是因为房屋产权存在瑕疵,更准确地说,是房屋所有权所在的土地使用权存在瑕疵。某些安置房所使用的土地性质是集体土地,这种安置房是无法办理过户的,因为只有国有土地使用权才可以转让。某些安置房只是因为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而导致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合法,只要补缴土地出让金后就可以取得完整房屋产权,可以出售安置房。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78人已浏览
388人已浏览
293人已浏览
15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