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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安置房过户手续需要的材料 1、开发商名下的房产证原件。 2、开发商的法人委托书。 3、拆迁前个人房产证原件或房产证注销证明。 4、...
在安置房取得房产证以后就可以进行过户了,但是安置房必须要在五年后才能办理房产证,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办理房产证以后就可入市交易,这时的过户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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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拆迁方将安置房过户至被拆迁户的名下,过户手续由拆迁方负责办理,过户所需资料也由拆迁方负责准备并提供给不动产登记部门,被拆迁户根据拆迁补偿协议督促拆迁方履行协议即可。如果是被拆迁户取得安置房后想将安置房通过出售等方式过户给他人,应首先取得安置房的合法不动产权证书,确认安置房已经缴纳土地出让金,不动产权证书上记载的土地性质为国有土地使用权,这种情况下安置房可以过户给他人。很多人认为安置房不能出售,不能过户给他人,这是对安置房性质的误解。不能过户,并不是因为房屋是安置房,而是因为房屋产权存在瑕疵,更准确地说,是房屋所有权所在的土地使用权存在瑕疵。某些安置房所使用的土地性质是集体土地,这种安置房是无法办理过户的,因为只有国有土地使用权才可以转让。某些安置房只是因为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而导致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合法,只要补缴土地出让金后就可以取得完整房屋产权,可以出售安置房。
安置房过户需要的材料有:1、开发商名下的房产证原件。2、开发人员的法人委托书。3、撤销前个人房地产证明书的原件或房地产证明书的注销证明书4、设置人身份证明书的复印件。5、拆迁设置协议。6、房屋转让申请书。7、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8、测量分户平面图。9、如被拆迁人死亡,应提供死亡证明和代理人证明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满五年安置房过户需注意房屋手续是否齐全,产权是否明确;是否存在多个共有人;尽量不要一次性付全款;签订合同时注意约定房产过户和交房的时间并要求卖方配偶签名;严防“一房多卖”的发生;对于约定不明的注意使用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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