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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遇到私人以政府名义征收土地情形时可以要求征收者提供省级政府或者国务院的批准文件,若是不能提供,可以投诉该公民。至于遇到私人以政府名义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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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税的缴纳与否,不是以纳税人使用土地为条件的,而是以是否具有使用权为条件。该私营企业应该按照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来缴纳土地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同时该条例第三条规定:"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的通知第六条规定:"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是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的土地面积。尚未组织测量,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认的土地面积为准;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人据实申报土地面积。
1、遇到私人以政府名义征收土地情形时可以要求征收者提供省级政府或者国务院的批准文件,若是不能提供,可以投诉该公民。至于遇到私人以政府名义出售土地的情形,可以选择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向法院起诉等的方式维权。 2、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根据这一规定,非法转让土地的违法行为构成犯罪,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主观方面是出于故意,并以牟利为目的,即,以获取经济上的利益为目的。 (2)犯罪主体既可以是企业、事业单位,也可以是个人。 (3)客观上必须是实施了倒卖、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对于买卖、非法转让土地所有权的,刑法并未作出明确规定,由于使用权基于所有权而产生,从非法转让土地的实质上看,非法转让土地所有权,其使用权也随之转移,也应当构成本罪。 (4)行为的危害后果情节严重。
个人不能征收土地,只能从国家征收的土地上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依法申请,可以获得土地使用权。《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对政府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流程有明确规定,政府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应按法律规定逐步实施。征用前通知的是,政府在准备征用土地之前,必须通知征用土地的相关事实。国家征收土地,按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告并组织实施。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公告规定期限内,必须持有土地所有权证明书向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征收补偿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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