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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诉讼的离婚应当到哪个法院?

2022-03-28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我国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实行“原告就被告原则”,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对于涉外离婚案件,因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是中国公民,如果双方当事人在国内均有住所,法院受理涉外离婚案件同样适用“原告就被告原则”,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我国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我国民法院有权受理。如果双方均为出国人员,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向出国前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根据以上规定,如果你们夫妻二人均在中国境内的,则可以直接向被告住所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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