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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离婚案件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在我国没有住所地,可以向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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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离婚案件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在我国没有住所地,可以向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此,建议你们先在所在国法院提离婚诉讼,如果受理了,就在当地办,不受理,拿着当地法院出具的不予受理的决定书,来找我,我来为你们办理。
民诉中,一般国内离婚案件管辖地:以被告住所地为主。 但是如果是涉外离婚案件,可以以原告住所地法院起诉。 地域管辖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3、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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