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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的新修订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对电动车做出新的规定,规定内容为“...
根据《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第15条关于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当自购车之日起15日内申请登记上牌的规定,对于4月15日前购买电动自行车的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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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第15条关于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当自购车之日起15日内申请登记上牌的规定,对于4月15日前购买电动自行车的所有人,应当于4月29日前完成登记上牌,即自4月30日起停止现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品牌型号的上牌登记工作。对于已经上牌的老国标电动自行车给予3年的过渡期,有效日期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月1日起市内所有的电动自行车必须符合国家的新标准。
青岛骑电动车新政策如下: 1.严禁生产销售不合标电动车 按照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严禁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车。 自4月15日起,山东范围内凡未取得CCC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产品不得出厂、销售。 如果违反,依法责令生产、销售企业停止生产、销售;情节重大的,吊销营业执照;形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 由省公安厅制定全省统一的电动自行车号牌样式,建设全省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系统。对符合新国标且获得CCC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进行登记上牌。 推行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方便群众登记上牌。电动自行车号牌制造费用由各市、县财政承担。 新国标实施后,全省旧国标电动自行车产品备案目录作废,停止旧国标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 3.不符合新国标的车,设置5年过渡期 新国标实施前,对上路行驶的无牌电动自行车,凡符合旧国标且在江苏电动自行车产品备案目录内的,公安机关要督促登记上牌; 不符合旧国标、不在电动自行车产品备案目录内的,记录车辆及所有人相关信息后,发放临时信息牌。对领取临时信息牌的电动自行车和低速电动 三、四轮车实行过渡期管理,设置不超过5年的过渡期限,过渡期届满后不得再上道路行驶,国家有相关规定的从其规定。 4.严查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严查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包括 电动车无牌、闯红灯、占用机动车道行驶、超速行驶、逆向行驶等。踊跃探索应用电子监控、人脸识别等技术手段开展非现场执法曝光,鼓励驾驶电动自行车时佩戴头盔。 5.快递、外卖实行“一人一车一证一码” 实行警企合作,指导快递、外卖企业实行“一人一车一证一码”,统一车辆型号、统一车辆编号管理、统一工作人员服装样式、统一工作人员持证管理、统一佩戴骑行安全头盔、统一购置人员和车辆保险等“六统一”制度。
我国颁布了新的电动车国标,将于2019年4月15日开始正式实施,2019年4月15日以后所有的违规电动车都不得上路,而且电动车主必须去驾校考驾照,上牌照,还要去保险公司办理第三者责任强制险。如果没有做到以上的几点,骑着电动车上路被抓到一次就要罚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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