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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合同法第115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
法律上规定定金是合同当事人一方于合同成立后在未履行以前,为保证合同的履行给付对方一定数额的款项。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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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取决于购房者与开发商签署的《房屋买卖合同》中有没有相关的约定。一般来说,可以拿回来的。 首先,“诚意金”是开发商的一种营销手段,在收取“诚意金”的同时,对购房者许诺一定的优惠,刺激购房者的积极性;另外,通过收取“诚意金”,确定购房者选房的先后顺序,维护购房秩序。 其次、诚意金,即意向金,是20世纪90年代从中国港台地区传过来的叫法。这在房产中介与买房和卖房双方签定的合同中多有体现,其实法律上并没有诚意金之说,而且“诚意金”也不是法律意义上的违约金、定金、订金,除非合同就该“诚意金”的性质作了明确说明,如买方不履行义务,不退还该“诚意金”、卖方不履行义务应双倍返还该“诚意金”,则实质上赋予了该款项定金的性质,应当遵守。
所谓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履行,依据法律和合同的规定由一方按合同的标的额的一定比例,预先给付对方的金额或其他代替物。其中,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合同标的额20%;超过20%的,超过部分无效。我国《合同法》和《担保法》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的主要目的是督促双方履行合同,制裁违约人。
定金合同是合同当事人在订立主合同时,为保证主合同的履行,签订从合同约定一方提前向对方支付一定金额的货币。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收回或者抵作价款的担保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调解解决合同纠纷。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以来生效,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经批准等程序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履行审批等义务条款及相关条款的有效性。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对方可以违反义务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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