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公司法》中的破产清算是指处理经济上破产时债务如何清偿的一种法律制度,即在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时,由法院强制执行其全部财产,公平清偿全体债权人...
1、参与破产清算与重整活动的主体不同。 有物权担保的债权人、债务人及债务人的股东等均参与重整。而参与破产清算的主要是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的清...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申请原因有别。虽然破产清算与重整都是在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况下启动的,但破产重整的前提是法人企业仍有挽救的希望,并获得各方利害关系人的协商同意。 2、申请时间不一。重整的申请时间提前。提出破产清算,以债务人已发生破产原因为前提,而重整申请则在债务人有发生破产原因的可能时即可提出。 综上所述,正在建设楼盘的房地产公司面临倒闭,首先要成立清算组总结公司的资产,总结完成以后需要通知债权人来进行债权申报,之后会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对债权人进行赔偿,如果公司资产不够赔偿完毕的,那么后顺序的债权人将无法得到赔偿。以上就是“楼盘破产清算赔偿顺序”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谢谢阅读。
参与破产清算与重整活动的主体不同。有物权担保的债权人、债务人及债务人的股东等均参与重整。而参与破产清算的主要是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一定情况下也可由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两者的区别如下: 1、破产重组是操作的当务之急,公司可以正常运是,企业完全没有可能进行破产清算。 2、破产重组的态度是积极防止债务人破产,努力实现各种资产的增值;破产清算是消极的。 3、破产清算的申请人只能是债务人,债权人。但重组申请人可以是债务人的债权人,债务人的股东也可以在一定条件下提出。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11人已浏览
2,400人已浏览
888人已浏览
18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