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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与破产重整的区别

2021-03-05
1、申请原因有别。虽然破产清算与重整都是在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况下启动的,但破产重整的前提是法人企业仍有挽救的希望,并获得各方利害关系人的协商同意。 2、申请时间不一。重整的申请时间提前。提出破产清算,以债务人已发生破产原因为前提,而重整申请则在债务人有发生破产原因的可能时即可提出。 综上所述,正在建设楼盘的房地产公司面临倒闭,首先要成立清算组总结公司的资产,总结完成以后需要通知债权人来进行债权申报,之后会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对债权人进行赔偿,如果公司资产不够赔偿完毕的,那么后顺序的债权人将无法得到赔偿。以上就是“楼盘破产清算赔偿顺序”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谢谢阅读。

相关法规

《破产法》第七十条   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 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第一百零七条   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债务人称为破产人,债务人财产称为破产财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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