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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借款合同的内容有: 1、借款种类; 2、借款币种,即借款合同标的的种类; 3、借款用途,借款币种即借款合同标的的种类; 4、借款数额,借...
借款合同包括借款人和贷款基本信息(姓名、身份信息、工作单位等)、借款的数额、约定的利息、还款期限和还款方式的规定。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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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应包括以下条款: 一、贷款类型。针对不同类型的贷款,国家信贷政策对贷款限额和利率有不同的规定,以体现不同对待、择优支持的信贷原则。因此,借款合同必须明确借款类型,这是借款合同必不可少的主要条款。 二、借款货币。借款利率因货币种类而异,借款合同应明确规定货币种类。 三、贷款用途。贷款用途是指贷款的范围和内容,即贷款在生产和再生产过程中与哪些生产要素相结合,规定了贷款的使用方向。 四、贷款金额。如果贷款合同没有贷款金额,就无法确定贷款货币的金额,也失去了计算贷款利息的依据。因此,没有贷款金额条款,贷款合同就无法成立。 五、贷款利率。民间借贷利息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 六、贷款期限。借款期限是指借款人和贷款人按照有关规定在合同中约定的借款期限。 七、还款方式。还款方式是指借款人通过什么结算方式将贷款返还给贷款人。 八、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时的法律责任。
贷款合同是指以金融机构为贷款人,接受借款人的申请向借款人提供贷款,由借款人到期返还贷款本金并支付贷款利息的协议。金融机构借款合同为借款合同的一种,具有如下特征: 1、有偿性金融机构发放贷款,意在获取相应的营业利润,因此,借款人在获得金融机构所提供的贷款的同时,不仅负担按期返还本金的义务,还要按照约定向贷款人支付利息,利息支付义务系借款人使用金融机构贷款的对价,所以金融机构借款合同为有偿合同。在这一点上,该合同与自然人间的借款合同有所不同,后者为无偿合同,当事人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2、要式性金融机构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双方就该合同的存在产生争议的,视为合同关系不成立。如果双方没有争议或者一方当事人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合同仍然成立。在要式性上,该合同也与自然人间的借款合同不同,对于自然人间的借款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不采用书面形式。 3、诺成性金融机构借款合同,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时,合同关系即可成立,依法成立的,自成立时起生效。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在双方当事人没有特别约定时,不需以贷款人贷款的交付作为要件,所以金融机构借款合同为诺成性合同。自然人间的借款合同则有所不同,该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借款合同应该包含的内容: 1、借款种类 借款种类主要是按借款方的行业属性、借款用途以及资金来源和运用方式进行划分的。针对不同种类的借款,国家信贷政策在贷款的限额、利率等方面有不同规定,以体现区别对待、择优扶持的信贷原则。因此,借款合同一定要订明借款种类,它是借款合同必不可少的主要条款。 2、借款币种 借款币种即借款合同标的的种类。借款合同的标的除人民币外,还包括一些外币,如美元、日元、欧元等。不同的货币种类借款利率有所不同,借款合同应对货币种类明确规定。 3、借款用途 借款用途是指借款使用的范围和内容,即贷款在生产和再生产过程中与哪种生产要素相结合,它规定了贷款的使用方向。借款用途是由借款种类和条件所决定的,银行严格规定各种借款用途并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有利于保证国家产业政策的实施和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同时也有利于保证贷款的安生性。 4、借款数额 借款数额,是指借贷货币数量的多少。任何合同都必须有数量条款,只有标的而没有数量的合同是无法履行的。没有数量,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大小就无法确定,借款合同没有借款数额,就无法确定借贷货币的多少,也失去了计算借贷利息的依据,因此,没有借款数额条款,借款合同便不能成立。 5、借款利率 利率是指一定时期借款利息与借款本金的比率。利率的高低对确定借贷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多少至关重要,借款合同不能没有利率条款。 6、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是指借贷双方依照有关规定,在合同中约定的借款使用期限。借款期限应按借款种类、借款性质、借款用途分别确定。在借款合同中,当事人订立借款期限必须具体、明确、全面,以确保借款合同的顺利履行。 7、还款方式 还款方式,是指借款人采取何种结算方式将借款返还给贷款人。借款人一般可以采用一次结清和分期分批偿还,如果是分期的情况,应明确具体时间以及具体金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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