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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的陈述,应该属于宅基地使用权纠纷;按照原审批地的起止划线,“每家门口都有一小块地叫做门前路”属于你家使用,如果另行开辟一条通道不影响你...
农村宅基地买卖纠纷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应当综合考虑出卖人出售房屋是否经过审批同意、合同是否履行完毕以及买受人的身份等因素,区分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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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政策一块宅基地政府依法只能发放给一个家庭,非常明显不是被政府依法批准的家庭轻了是故意捣乱,重了形成侵占事实就是违法占地,这谈不上是争议,不要避重就轻故意制造事端。国土部门有权力有职责随时对宅基地进行重新审批,其中也包括调查处理处罚违规违法行为,对于故意捣乱者,国土部门可以移交公安机关进行治安管理处罚,让其停止寻衅滋事。
1、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2、您与邻居宅基地纠纷应向本村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反映,由其确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
一、本次争议的宅基地的使用权是归属于你所有的;二、A无权取得宅基地,其对B的委托亦属无效,故两方都无权主张对该地权利;三、通过行政诉讼处理国土局的不作为纠纷是可行的;四、通过民事诉讼,来处理您与A的权属纠纷是可行的;因此,您可综合自己实际情形,尽快收集、创造相关证据,以便采用合适方式来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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