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公众号用网络图片算不算侵权,要看情况。如果公众号未经许可,进行公开发表、传播的,一般算侵权; 2、如果仅属于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等合...
盗用图片不商用,如果不存在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歪曲、篡改...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侵权行为。复制别人网站上的东西需要注明转载来源就不算侵权。网站侵权是网络侵权的一种类型,也是现代社会知识侵权的一种形式,网站侵权的本质与知识侵权是相同的,即行为人由于过错侵害他人的财产和人身权利。网站侵权情况大量存在着,其表现形式是一些网站把属于别人的软件、文章、图片、音乐、动画拿过来放在自己网站上供用户浏览、下载,以此向用户收费或者吸引广告主的资金投入,以此达到赢利为目的。当然,侵权人是否以赢利为目的并不影响侵权的构成。网站主动性侵权网站主动性侵权即网站转载别的网站或他人的作品既不注明出处和作者,也不向相关的网站和作者支付报酬,这就同时侵犯了著作权人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因为大多数网站都是赢利性质的经济组织,利用别人的劳动成果为自己牟利而又不支付报酬,因此,它是非法的。网站被动性侵权网站被动性侵权,主要是指在网站所不能控制的领域内本网站的用户有侵权行为的发生,经著作权人向网站提出警告后网站仍不将侵权作品移除的情况。由于网站信息的海量和自由度较大的特征,决定了网站不可能审查所有上传信息的合法性,当网络用户有侵犯著作权行为的发生时,网站往往不能及时发现。此时,权利人不能追究网站的侵权责任。但网站负有配合著作权人查明侵权人信息(一般的网站都实行注册用户管理)的义务,并在著作权人提出证据证明侵权行为确实发生并向网站提出警告后及时将该作品移除,否则即构成共同侵权。
有著作权。 我国《著作权法》规定,使用他人作品必须经过著作权人的许可,除了因个人学习、时事报道、科学研究等十二种情形下使用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 《著作权法》规定了三种情况: (1)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 (2)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 (3)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 根据《著作权法》第十一条规定: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你讲的很笼统,如:我发现网站上的所有的文字内容及图片内容都是我公司的(除了公司名和联系方式不同以外),到底是不是你公司的,如不是那么就是涉及诈骗或者是侵权。按照你的讲法我可以大概估计是他也在办你类似的项目,是吗?如是那么你是可以起诉他,并要求他赔偿损失。途径就是到劳动部门申请仲裁,侵权的话就到法院起诉。由于你讲的细节不清只能这样回答。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84人已浏览
242人已浏览
308人已浏览
66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