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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
当事人有违章行为。即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有违犯道路交通法规的行为,也就是俗称的违章行为。如不存在违章行为,就不属于交通事故。违章行为与损害结果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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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包括车辆、物品、设施等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原则上应当是进行修复,对于无法修复的则采用赔偿来弥补损失。对于没有重大人员伤亡的情形,双方对于损失是可以协商解决的,协商不能解决的话,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因为你提供的信息太少,很多关键信息无法确认,所以需要向你询问一些信息才能进一步确定。事故是发生在江苏-常州吗?有没有报警?你所陈述的责任划分情况是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中所写的吗?具体是什么车辆发生的事故,能不能具体描述一下事故发生的情形?事故有没有涉及到人员伤亡?有没有关于车辆折旧费、财产损失的评估报告?
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事故双方的过错程度和行为综合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需要考虑很多因素。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应当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员、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员、行人无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员、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无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员和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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