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1、侵犯商标专用权案件: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侵犯商标专用权案件一般由侵...
1、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销售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产品以及设计专利产品的,由产品制造地人民法院管辖,制造地不明时,由产...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侵权行为地 1、指被控告侵犯发明、实用新型专利的产品的制造地、使用地、许诺销售地、销售地、进口地等行为实施地; 2、专利方法使用行为的实施地,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等行为的实施地; 1、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制造、销售、进口等行为的实施地; 2、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实施地。 (二)被告住所地 1、经常居住地; 2、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地。 原告只对侵权产品制造者提起诉讼,没有起诉销售者,且侵权产品制造地与销售地不一致的,由制造地人民法院管辖; 原告以制造者与销售者为共同被告起诉的,由销售地人民法院管辖; 销售者是制造者的分支机构,原告在销售地起诉侵权产品制造、销售行为的,由销售地人民法院管辖。
1、依被告住所地确定管辖法院。 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具有专利案件管辖权,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没有管辖权的,由被告住所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2、依侵权行为地确定管辖法院。侵权行为地不仅包括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也包括侵权结果的发生地。 (1)原告仅起诉制造者的,侵权产品的制造地与销售地不一致的,制造地的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2)原告同时起诉制造者和销售者的,制造地和销售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3)销售者是制造者的分支机构的,原告向销售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制造者的制造、销售行为的,销售地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侵权纠纷的管辖】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28、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的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具体:因侵犯专利行为提起的上诉,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参照《专利规定》第5、6条。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72人已浏览
223人已浏览
559人已浏览
33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