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公安机关立案不一定下达立案通知书,但是会告知你结果。如果已经立案,程序上理应会有,但是实践上这一点做得并不好,如果你不要,一般是不会给你的,...
公安机关立案通知书一般是会给到报案人的,如果该报案人与案件有着直接利益关系的,如果不是可以不进行通知。目前我国法律对公安机关是否要向报案人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办理案件的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后,应该通知家属。1、《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2、《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二十二条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异地执行拘留的,应当在到达管辖地后二十四小时以内将犯罪嫌疑人送看守所羁押。第一百二十三条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制作拘留通知书,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拘留通知书应当写明拘留原因和羁押处所。本条规定的“无法通知”的情形适用本规定第一百零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有碍侦查”:(一)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二)可能引起同案犯逃避、妨碍侦查的;(三)犯罪嫌疑人的家属与犯罪有牵连的。无法通知、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对于没有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家属的,应当在拘留通知书中注明原因。
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军事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级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此规定立案侦·查,各级检·察机·关应当依照此规定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各地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分别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 二○一○年五月七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一、危害公共安全案第一条[资助恐怖活动案(刑法第一百二十条之一)]资助恐怖活动组·织或者实施恐怖活动的个人的,应予立案追诉本条规定的“资助”,是指为恐怖活动组·织或者实施恐怖活动的个人筹集、提·供经费、物资或者提·供场所以及其他物质便利的行为。“实施恐怖活动的个人”,包括预·谋实施、准备实施和实际实施恐怖活动的个人。
一、公安局将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以后,最长时间不能超过37天,如果在这个期间内检察院没有批准逮捕,公安局就通知家里办理取保候审。 二、取保候审上午下午都可以,关键是与办案民警取得联系,按照规定去就可以了。 三、《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采用列举的方式,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3人已浏览
539人已浏览
81人已浏览
19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