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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是不能超过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的,法律对劳动仲裁的诉讼时效有着严格的规定,申请劳动仲裁不得超过诉讼时效。 超过诉讼时效的案...
二十年前被单位除名不能仲裁,超过了法定仲裁时效。仲裁应当自权益受到侵犯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即自被单位除名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仲裁申请,否则仲裁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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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清楚你要起诉的诉讼请求是什么。而且即使你的案子属于劳动争议受案范围,也是要先仲裁才能起诉的。我以下仅就你的第二个问题做个全面解答:首先,你们单位仅仅是威胁开除你,在单位还没有实际开除你之前,你是不能针对单位威胁开除行为提起劳动仲裁的,因为你的合法权益并没有受到实际的侵害。其次,如果你针对公司的岗位安排提起仲裁,这就要看你们的合同对你的工作岗位和劳动报酬有没有约定。如果公司为你安排了与合同约定不符的工作岗位或少于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则你可以据此提起劳动仲裁。否则公司有权根据员工的表现对员工的工作岗位进行安排并据此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这属于公司的管理权限范围,无论仲裁或法院一般不对此进行审查,你也不能对此提起劳动仲裁。第三、无论你与公司之间有何争议,你都不宜将此争议向客户广而告之,因为任何一位员工都负有维护公司对外良好形象的义务。我们认为你发邮件给所有客户告知其你内部职位的行为是欠妥的,也不是一位成熟的职业经理人应为的行为。所以,单从此点上讲,也许公司一直没有让你转正也有公司的道理。综上,我觉得在你的合法权益没有受到实际侵害之前,就想寻求法律途径解决此事并非一个很好的选择。毕竟法律途径只是众多解决问题的途径之一。比如你可以选择跟单位继续沟通,发现自己的不足并加以改进;如果单位还是不转正的话,你也可以选择辞职;如果单位对你进行实际的罚款或开除等影响到你劳动权利的处罚,你再申请法律途径救济也为时未晚。
2007年前判缓刑,是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四)项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第二十五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 29.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解除劳动合同。“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是指:被人民检察院免予起诉的、被人民法院判处处罚的、被人民法院依据刑法第三十二条免予刑事处分的。劳动者被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缓刑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只是劝退的,暂时还不能申请劳动仲裁。只有在用人单位采取实际行动,或者下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时,用人单位才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赔偿金。在申请劳动仲裁时应当提供充足的证据能够证明用人单位已经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第四条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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