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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是否迁户口是个人自由。其他人不能强制迁出。 《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
不可以。是否迁户口是个人自由。其他人不能强制迁出。 《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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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不可以强制迁户。办理迁移户口的手续必须得由居民自己来申请,公安机关没有强制迁户口的权力,户口登记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须遵循“三原则”: 1、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 2、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地登记为常住人口; 3、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常住户口。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民的经常居住地和常住户口登记地二者一定要一致,否则,就称之为“人户分离”。
不可以。是否迁户口是个人自由。其他人不能强制迁出。 《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可以迁出,按照公安机关的政策规定办理分户手续。因为夫妻俩后,就分属不同家庭,一方可以申请办理分户手续。凭身份证,本,,,到所在地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分户手续,重新办理户口本。《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公民因、离婚、、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具体操作如下:(一)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二)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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