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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构成医疗事故: (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构成医疗事故: (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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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三)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四)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五)因患者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 (六)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以上就是ask.com小编介绍的2018年医疗人身损害赔偿计算公式,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如果您还有其它疑问,可以上ask.com网站请律师帮忙。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 (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三)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四)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五)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 (六)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下列情形不会构成医疗事故:(一)在紧急情况下采取紧急医疗措施抢救垂危患者生命,造成不良后果的;(二)医疗活动中因患者病情异常或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事故的;(三)在现有医学科技条件下,发生不可预测或者不可预防的不良后果;(四)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五)因患者原因延误诊疗造成不良后果的;(六)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上上是这个问题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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