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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现行规定,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四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将此规定调整为,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
根据现行规定,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四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将此规定调整为,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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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情况大致我已经了解,就你咨询的情况我要和你核实几个问题,以便于具体给你合理的分析建议, 主张经济补偿金,案子你实际的工作时间计算,你工资怎么发放的, 何时开始签订合同的, 由于你提供的信息太少,很多案件关键信息无法确认。
不答辩,不影响仲裁。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劳动仲裁在开庭前五日内会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当事人双方。如果有正当理由可以申请延期,如果无正当理由,未参加者视为缺席。可以缺席裁决。期间需要对双方提供的证据进行鉴定。也可以质疑对方证据的真实性。整个过程都会进行记录,最终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裁决。 第三十五条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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