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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申请破产还债的,事实部分则应当写明: 1、债权债务形成情况。应当写明何时何地因为什么形成了债权债务关系,债权是什么性质,数额多少,债权...
1、债权申报包括的债权有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以债务人财产为受偿基础的请求权,以财产给付为内容的请求权,平等民事主体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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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申请破产还债的,事实部分则应当写明: 1、债权债务形成情况。应当写明何时何地因为什么形成了债权债务关系,债权是什么性质,数额多少,债权有无财产担保,具体情况如何,债权是否到了履行期限等。 2、讨债情况。债权人何时何地以何种方式进行讨债,结果怎样。 根据掌握的资料,说明债务人亏损严重,资不抵债,已符合法定破产还债条件。 列举说明,债权人申请破产还债的,应当提供的材料有:债权发生事实的有关证据债权性质、数额的证明材料债权有无财产担保,有财产担保的,应当提供证据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有关证据,等等。
未到期的债权,在受理破产申请时视为到期。自受理破产申请以来,附利息的债权将停止计息。 2、债权人可以申报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 3、连带债权人可以代表其中一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 4、连带债务人数的破产案件被受理的,债权人有权在每个破产案件中申报所有债权。 5、债务人破产涉及担保人的债务清偿。 (1)债务人的担保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求偿权)。 (2)债务人的担保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未来的索赔权申报债权(预申报权)。但是,债权人已经向管理人申报全部债权的除外。 6、管理人或者债务人依照《破产法》解除合同的,对方应当以解除合同造成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申报债权。可以申报的债权仅限于实际损失,违约金不作为破产债权。 7、债务人是委托合同的委托人,被裁定适用《破产法》规定的程序。受托人不知道事实,继续处理委托事务的,受托人应当以由此产生的请求权申报债权。 8、债务人是票据的出票人,被裁定适用本法规定的程序。如果票据的付款人继续付款或承兑,付款人将以由此产生的请求权申报债权。 9、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医疗、伤残补贴、抚恤金,所欠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应当支付的 对员工进行补偿,无需申报,经理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员工对清单记录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员更正;管理人员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
对于破产债权申报的类别有哪些,我查阅了相关文献规定之后认为可分为以下类别:1、以债权的权利主体为标准,可分为:以破产人为义务主体,以相对人为权利主体的债权和以破产人的管理人为权利主体,以破产人的债务人为义务主体的债权。以破产人为义务主体,相对人为权利主体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是企业破产程序中最普遍、最常见的现象。这种债权经依法申报,权利人即有权成为债权人会议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并依照法定清偿顺序参加分配。以破产人的管理人为权利主体,以破产人的债务人为义务主体的债权,是由管理人行使的财产请求权,从广义上说,也属于债权,但并非破产债权。《企业破产法》第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对于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对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提出异议的,或者拒不履行义务的,依照该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经管理人或相对人申请,可由受理破产案的人民法院按民事诉讼审理。2、以清偿顺序为标准,可分为:优先清偿权:即破产费用、共益债务;第一顺序债权。即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列入职工个人帐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第二顺序债权。即破产人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用和所欠税款;第三顺序债权。即普通破产债权,包括银行和其他债权人未设定财产担保的债权。3、以债权的设定破产人是否提供了财产担保为标准,可分为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和无财产担保的债权。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享有优先受偿权;无财产担保的债权为普通债权。4、以债权人是否在法定期限内申报债权为标准,可分为:已申报债权、补充申报债权和未申报债权。5、以债权人的债权在债权人会议是否享有表决权为标准,可分为有表决权的债权和无表决权的债权。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只要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即为无表决权的债权;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即为有表决权的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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